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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
簡易案件之上訴問題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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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問:

1.上訴期是20日'如果先遞聲請上訴狀' 再另補理由狀'也需在20日內補理由狀嗎? 若不需在20日內補交'最遲可以延遲幾日內遞交理由狀? 2.若是民事的上訴'法院沒有開庭就駁回上訴狀' 那麼需要繳裁判費嗎?

最佳解答:

1.不一定 依照民事訴訟法444條之ㄧ 審判長會要求上訴人一定時間內提出理由 至於時間點 沒有規定 2.要先繳上訴費用 法院才會受理 民事訴訟法86條前段

其他解答:

訴訟費 無力繳 可參考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12041607401 冬季和本人解答 但 冬季解答僅限於 刑事提出民事賠償之起訴 必須限定時間內繳費 會在發出通知|||||我推薦你 權益保障網保障自身權益 別讓權益睡著了權益是大家需要學習並且用來保護自己 和幫助他人所以別小看自身權益http://www.myitm.tw/權益網對你有所幫忙960E6207E048F01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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