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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
有關勞工法例. part time要辭職

發問:

我而家做緊part time waitreee 人工係per hour咁計,冇簽約,只係做左幾日 根據勞工法例,我係咪一定要做夠10日先可以有人工收?! 同埋如果我要辭職,要早幾多日通知?!

最佳解答:

 

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+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

1)無論你工作了多少日,都可以百份百有糧出,勞工法例並沒有規定最少做幾多日先有糧出。 2)離職通知期是多少,視乎合約而定(請留意:口頭合約也有同等的法律效用),因你不是連續性合約僱員(簡稱418),需要依法你與僱主之間的通知期來執行,雙方同意下,可以是7日,可以是14日,可以是1個月...如果雙方連口頭合約也!沒有說明,需要大家商討,但不可以少過7日,商討不成的,可到勞工處要求協助處理。 *** 如何你是有試用期的話,你在首個月內,可以隨時離職而不需要任何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。 http://www.labour.gov.hk/tc/public/pdf/wcp/ConciseGuide/08.pdf (參考: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<表一>)

其他解答:

這裏可以幫到你 http://acoiwnu.vip.21cnhz.com/yahoo.com.hk/hk/auction/1789875368758B59A7FA1EEA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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