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
贈與稅的問題~祖母贈孫女
發問:
請教各位大大 Q: 祖母一塊土地(建)想過戶給我 公告土地現值:2800 前次移轉申報現值:2800(因為剛繼承) 一般躉售物價指數:100.0 土 地 面 積:436平方公尺 權 利 範 圍:1/1 請問大大們 因為總值1220800元 所以我想利用每年贈與免稅111萬一次辦清 (等於扣掉111萬我還要繳110800元部份的贈與稅) 這樣辦到好~ 我需要繳哪些稅金?多少錢? 請各位利害的大大幫我算算吧~!謝謝 小小贈與20點請笑納 更新: 另外請教~~~~ 土地上無"建物"~~~還需要繳交"契稅"嗎?? 感激各位的回答 更新 2: 請教各位大大 若我用每年12月和隔年1月辦理贈與過戶 是要用分割的方式辦理對嗎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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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佳解答:
土地上無建築物(房屋),不用繳納「契稅」。 (2800 x 436)x 0.1%=1220元(需繳納之印花稅) (2800 x 436)-111萬元=110800元 110800 x 4%=4432元(需繳納之贈與稅) 如不想繳納贈與稅,可以如同上面大大所言,分為二次贈與,今年贈與權利持分價值不超過贈與稅免稅額111萬元,97年1月1日後再贈與剩餘之權利持分價值,這樣就可以節省贈與稅4432元。但是,除非是自己或家人自行辦理移轉過戶手續,因為委託代書辦理,就必須付二次代書費。 需查明土地申報地價才能算出地政移轉登記規費(土地登記謄本上有記載) 贈與移轉過戶所需費用如下: 1. 土地增值稅:每年調整,如無調漲就不必繳納,但還是要申報 2. 印花稅:公告土地現值 x 面積 x 0.1% 3. 地政移轉規費:(土地申報地價 x 面積 x 0.1%)+土地書狀費一份80元 ※若委託代書辦理:土地移轉一筆約$ 5000元,申報土地增值稅約$1000元,申報贈與稅約$2000元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22 條:贈與稅納稅義務人,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一百萬元。另依財政部94年12月14日台財稅字第09404587540號公告,贈與日期自95年1月1日起適用贈與免稅額為111萬元。 贈與稅稅率: 超過67萬元以下4% 67萬元至189萬元稅率6%減累進差額$13,400元 189萬元至312萬元稅率9%減累進差額$70,100元 312萬元至434萬元稅率12%減累進差額$163,700元 434萬元至557萬元稅率16%減累進差額$337,300元 557萬元至802萬元稅率21%減累進差額$615,800元 802萬元至1558萬元稅率27%減累進差額$1,097,000元 1558萬元至3228萬元稅率34%減累進差額$2,187,600元 3228萬元至5009萬元稅率42%減累進差額$4,770,000元 5009萬元以上稅率50%減累進差額$8,777,200元 2007-06-07 10:45:33 補充: 土地不用分割,是所有權以持分方式分次取得。 例如:土地所有權權利範圍為全部,今年移轉取得所有權持分10分之9,明年再將剩餘之所有權持分10分之1移轉予您,這樣合併持分後所有權權利範圍為全部。
其他解答:
您好~您還需要童裝代工嗎?怎麼聯絡您呢?|||||一. 祖母要過戶土地給A孫女(公告地價1,220,800),一次辦清. 贈與之時間點係以[登記日期]為主. 方案一:贈與附有負担--祖母贈與111萬另110,800辦理借款設定.(有設定費及0.1%印花稅) 方案二:部份贈與部份買賣--在免稅額度111萬內作贈與,其他作買賣,要注意資金流程. 方案三:全部賣買--要作好資金流程. 方案四:全部贈與--免稅額111萬,其餘110,800課稅(若您在結婚前後半年尚有父母結婚贈與各100萬元運用) 所要繳納之費用: 1.代書過戶費 2.土增稅:目前尚無(待今年新的公告地價下來,再看增減數來計算) 贈與稅:110,800*4%=4,432元 3.贈與印花稅0.1%|||||土地過戶須申報土地增值稅,因為大大想過戶的土地没有增值,所以没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另外有關贈與稅,建議大大,可以利用年初的時侯,訂立兩份契約,規避贈與稅,如:97年1月時,訂立96年12月31日及97年1月1日的契約,即可利用贈與稅免稅額,規避贈與稅 訂立契約,尚須貼千分之1的印花稅票,即1220元的印花 因為地上没有建物,所以不需要繳納契稅 2007-06-08 19:27:15 補充: 不是辦理分割,是96年12月31日契約移轉持分1/2,97年1月1日契約移轉持分1/2,另外,並不是以登記日來認定贈與時點,而是以契約日來認定8758B59A7FA1EEA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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